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2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老三板公司可在交易所重新上市

2012-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学文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沪深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退市制度配套规则的相关文件,其中,深市正式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沪市则一口气发布了四项退市配套业务规则,分别是《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就上述沪深两市配套规则中的重新上市和退市整理制度部分,证券时报记者结合此前征求意见稿以及修改背景等进行了梳理分析。

  重新上市适用范围包括老三板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制度是业内关注的热点,深交所有关人士反映,在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对征求意见稿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有助于落实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方案,是推动中国股市与成熟市场接轨的有益尝试。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比如重新上市办法是否适用于“老三板”公司。事实上,沪市方面也曾收到可申请重新上市公司适用范围这一类的问题。

  而随着两市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最终发布,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两交易所均对上述问题予以了正面回应和解决。深交所称,对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内容就包括,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所有退市公司,包括“老三板”公司。上交所在答记者问中也表示,关于可申请重新上市的公司范围,《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明确,上交所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同时,考虑到历史情况,《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实施前其股票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的公司,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不会形成借壳上市双重标准

  《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一些市场人士担心未来借壳上市的规则不统一,甚至导致借壳上市双重标准的出现。上交所表示,由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仅规定了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并未对上市公司退市后的并购重组事项设定条件和程序,因此《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一些市场人士担心未来借壳上市的规则不统一,会使公司借壳门槛更低。

  对此,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对上市公司退市后包括借壳上市在内的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相关部门将按照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对其进行有效规范,使退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因此不会形成借壳上市的双重标准。

  增加重组类退市公司选择权

  在退市整理期特别规定的修订方面,“规定”增加了暂停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重组时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要求。

  深交所称,鉴于退市整理期公司不得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已处于重组中的公司,可选择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或者选择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继续筹划或推进重组进程。为避免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退市整理期事项的时间过于仓促,“规定”增加了暂停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重组时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要求。

  上交所也有类似安排,对于《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前暂停上市的公司,如其股票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一般情况下也将直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退市整理期。但是,考虑到已暂停上市公司的停牌时间较长,为防范退市整理期股票因重组题材而过度炒作,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被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在上交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应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选择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重组事项。也就是说,股票被决定终止上市后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公司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由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选择,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必须在同一议案中决定终止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否则其股票将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的,其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于规定期限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焦 点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要 闻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银 行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焦 点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专 题
   第A014版:文 件
   第A015版:文 件
   第A016版:文 件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专 题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基金经理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理 财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公 司
   第C002版:公 司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综 合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数 据
   第D003版:数 据
   第D004版:数 据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开局之年政策新信息
新退市制度体系构建完毕 A股步入优胜劣汰阶段
老三板公司可在交易所重新上市
改变以土地融资 为核心的旧城镇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