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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2-5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沙市人民政府签订包船承运合同的公告 2012-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 "琼沙3号"轮停航修理,三沙市人民政府租用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椰香公主"轮代替"琼沙3号"轮用于公务、交通补给之用,公司与三沙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包船承运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椰香公主"轮以航次包船承运的方式租给三沙市人民政府在"琼沙3号"轮修理期间作为临时公务、交通补给船,向西沙永兴岛运送人员及补给物资。合同期限至2013年01月15日止,包船航次初步定为7个航次(海口秀英港至西沙永兴岛西渔码头往返为一个航次),包船费率为每航次700,000.00元,包船总费用以实际使用航次结算。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负责船舶的管理,船员配备,船舶保险购买、船舶燃油费、港口费、船员的工资、伙食、船舶维修及保养费用和乘船旅客的用餐费用;三沙市人民政府自行负责乘船旅客的统筹安排(每艘次的乘船旅客人数不得超过260人),随船物品运输及装卸作业中的风险及费用。合同约定承租方不得自行变更"椰香公主"轮航行路线,不得将"椰香公主"轮用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利用"椰香公主"轮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营运。 本次合同所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运营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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