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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版)

2、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白城市工人新村、新华花园、友谊嘉园、幸福新村A、B区内。

3、项目审批情况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补充实施方案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字[2009]126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9,234.0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补助资金4,335万元,其余资金全部由地方自筹解决。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2008-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于2008年9月正式开工,房屋已交付使用,配套工程尚未完工,项目总进度约为70%。

(三)白城市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白城市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规模236,558.48平方米,总套数5,080套。其中,统建191,024平方米,套数4,154套;配建45,534.48平方米,套数926套。白城市市本级2011年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100,084平方米,套数2,292套,其中,友谊嘉园(二期)55,282平方米,1,266套;苗木基地44,802平方米,1,026套。

2、项目建设地点

友谊嘉园(二期)、苗木基地。

3、项目审批情况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51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7,674.84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补助资金4,003.36万元,其他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于2010年9月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额3,500万元,项目完工进度40%。

(四)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馨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馨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70,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6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点

向阳街景观路以东、中兴西大路以南。

3、项目审批情况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局《关于下达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馨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白发改投联字[2011]275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馨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于2011年7月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额4,500万元,项目完工进度约为10%。

(五)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博爱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博爱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7.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4万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点

幸福南街以东,胜利路以南,氧气厂路以西。

3、项目审批情况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局《关于下达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博爱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白发改财联字[2011]4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3,000.00万元,由项目单位自筹。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博爱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已于2011年9月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额3,600万元,项目完工进度约10%。

(六)白城市乔家街等城市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白城市乔家街等城市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及改扩建道路14条及附属设施,促进城区路网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的完善。其中新建道路8条及附属设施,总程度6,495米。主干路1条,次干路7条。改扩建道路及维修道路6条及附属设施,总长度7,690米,其中:扩建道路3条,维修道路3条;新建污水管线3,415米,新建雨水管线5,956米。

2、项目建设地点

白城市市区内。

3、项目审批情况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乔家街等城市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调整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216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419.00万元,由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解决。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乔家街等城市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09年9月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额4,800万元,项目进度为35%。

(七)白城市市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白城市市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改造后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新建换热站20座,新建一次供热管网5.4公里;新建供热二次管网24.2公里,改造二次管网3.7公里,热源为中兴热力有限公司现有热源厂,作为白城市含保障性住房在内的市区住房配套。

2、项目建设地点

白城市城市规划区。

3、项目审批情况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市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824号)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725.00万元,由项目法人单位自筹。

5、项目的实施进度

白城市市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于2011年7月正式开工,已完成投资额1,200万元,项目完工进度为15%。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基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1、募集资金运用原则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并保证项目利用债券资金的比例不超过60%。

2、募集资金的监督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资金回流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白城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中,棚户区的改造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占募集资金达到68.8%。另有部分社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首先,本次募投项目将给白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产业效益,是项目资金回流的坚实基础。白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和廉租住房的建设是在考虑城市规划和发展可持续产业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的,一方面整合了当地资源,另一方面改善了环境,集聚了人气,将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当地居民的收入增加;棚改区建成后,也将通过市场的集散作用促进城市化进程,从而促进土地资源升值,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其次,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评价分析结果良好,全部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均满足要求,项目在国民经济上是可行的。项目建成后,全社会使用者受益极大,为资金回流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最后,本次募投项目均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白城市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项目回购协议约定了支付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代建投资额、融资成本及投资回报,回购总金额为26.56亿元,2010-2019年分期支付回购款项。其中,2010年公司确认收入2.5亿元,2011年确认收入3.02亿元。回购协议为保障项目投入资金实现回流,为本期债券的偿债提供了保证。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采用发行人自身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方式。发行人通过相关法律程序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以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兑付,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可通过处置抵押资产偿还债务。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一)抵押资产情况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抵押资产为其合法拥有的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为作价出资用地,总面积为1,156.18公顷。经吉林省天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12日),抵押物总价值为26.36亿元,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本金的2.6倍。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宗地位置用地性质面积(㎡)评估价值(万元)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白国用(2010)

08021100146

白城市工业园区综合用地4,818,085109,852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白国用(2010)

08021100147

白城市工业园区综合用地3,998,29991,161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白国用(2010)

08021100148

白城市工业园区综合用地2,745,28562,595
合计    11,561,769263,608

(二)抵押资产相关法律手续

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相关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的决定》(白政发[2011]36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抵押担保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同意公司将此上述国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11月28日出具了《白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意见》(白国土资字[2011]178号),证明发行人合法、完整、有限地拥有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资产权属清晰、无影响抵押的情况,同意发行人利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设定抵押担保,并在债券发行后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发行人作为甲方已就上述抵押土地与作为乙方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和《抵押资产监管协议》,发行人承诺用于抵押的土地系合法取得,同意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抵押资产监管协议,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抵押资产最新评估价值与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的比率(以下简称“抵押比率”)不得低于2.1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当抵押比率低于2.1时,发行人应追加抵押资产。追加的抵押资产由甲方提供。如追加的抵押资产为非不动产,乙方对追加的抵押资产的监管方式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在抵押比率不低于2.1前提下,发行人可以向债权代理人申请置换全部或部分抵押资产,但应保证全部或部分抵押资产置换后抵押比率不低于2.1。

二、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按年付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起每年偿还20%的本金。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偿债资金具体安排是:债券存续期的第二年至第七年,每年还本/付息前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发行总额的10%、10%、20%、20%、20%、20%作为偿债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及时偿付。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债权代理及监管协议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后来性,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代理人和账户监管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与发行人就债券情况进行谈判以及其他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事项。为确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由监管人代为监管。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持有的大量可变现土地资产,持续增长的盈利能力和充裕的现金流是偿债的根本保障

发行人通过从事棚户区改造、房屋销售、土地转让及供热等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白城中兴对于政府补贴收入的依赖程度呈下降趋势,2011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0亿元,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补贴收入)为72.16%,自身收益比重不低于70%,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具备持续增长的盈利能力。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64.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7.21亿元,拥有土地资产超过36,000亩。另外,发行人作为白城市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大量的项目建设和对应的回购协议为发行人保证了充裕的现金流, 2009年至2011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15,043.65万元、22,484.77万元、43,403.52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制定对外投资、国有土地、市政设施、旅游度假区、矿产资源等资产新的经营方案,以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发行人强大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和充裕现金流是本期债券偿付的根本保证。

(二)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大力支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担负着白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运营的重要任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白城市范围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任务,是白城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得到了白城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扶持,拥有在白城市项目建设及管理的绝对优势。近年来,白城市经济发展迅速,201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4.4亿元,同比增长28.84%,白城市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20.1亿元,实现一般预算收入42.5亿元;白城市市本级实现财政总收入43.8亿元,同比增长21.3%,实现一般预算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26.7%。近几年,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稳定在20%以上,白城市GDP基本保持20%以上的增幅。随着白城市GDP的快速稳定增长,预期白城市全市及市本级的财政收入都将持续增长。另外,白城市拥有新探明储量丰富的自然资源,未来开发潜力巨大,经济发展后劲十足。

(三)发行人承担的重大项目收益对偿债保障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支持发行人发展,白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发行人为白城市范围内土地整理和开发主体,并将白城市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交予发行人,签署了回购协议约定了回购项目建设期由白城市人民政府筹集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进行建设管理,待项目建成后白城市人民政府在还款期内逐年回购本项目资产,并按照以下原则向公司分期支付回购资金。支付的回购价款包括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及白城市阳光嘉园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合计投资额18.25亿元、融资成本及投资回报8.31亿元,回购总金额为26.56亿元,2010-2019年分期支付回购款项。2010年公司确认收入2.50亿元,2011年确认收入3.02亿元。这些项目收入的取得使得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现金流在债券存续期内得到有效保障。

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回购资金支付方案(单位:亿元)

年份科目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合计
本金1.251.451.651.852.051.792.152.171.691.4417.49
投资回报1.251.571.411.231.021.250.850.290.200.009.07
合计2.503.023.063.083.073.043.002.461.891.4426.56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四)优良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支持

发行人作为白城市的大型国有企业,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众多金融机构均建立了密切、广泛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国开行及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将得到有力的信贷支持,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通畅的融资渠道更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将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综上所述,白城市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行人经营收入稳定可靠,偿债措施保障有力,可以充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还。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对策:

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随着政府对发行人支持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发行人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发行人自身经营收入可完全覆盖本期债券发行的本息。同时,发行人与各大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有强大的融资能力。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期足额偿付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四)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并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偿还,确保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土地开发业务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收入,由于土地开发业务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土地拍卖和开发的进度,从而影响到土地出让收益,可能会波及到发行人的部分业务收入。

对策:

白城中兴为白城市范围内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的最大和唯一主体,可以通过对区域内土地供应的自主调节稳定土地开发业务的收益。因此,发行人土地开发收入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目前,发行人储备的土地超过36,000亩,且大量土地位于白城市新市区内,因此,未来公司储备的土地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也为发行人未来经营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殷实的保证。

(二)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投资范围属于基础设施类行业,其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未来经济增长若继续放慢甚至衰退,发行人可能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开展多元化的产业布局合理安排投资,以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三)价格波动风险

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白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均属于公用事业,行业定价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政府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策:

作为白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一级开发的唯一主体,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得到了白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支持白城市配套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增强白城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白城市人民政府不仅对发行人代建项目款项给予全额补偿,并且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发行人投资回报,从而保证了发行人投资利润的实现,将有效降低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三、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导致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充分考虑了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沿线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鹏元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1、白城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2、公司作为白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和建设主体,在土地资产注入等方面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3、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低,短期有息债务压力不大;

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二)关注

公司未来几年在建项目较多,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鹏元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取得本期债券发行申报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采用发行人自身拥有的3宗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六、本期债券发行已经评级机构执行信用评级,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本期债券承销方式为承销团余额包销,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八、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九、本期债券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从业资质,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本期债券发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有申报材料持续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行人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三)发行人2009年、2010年及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59号

法定代表人:金鑫

联系人:杨明、于淑惠

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59号

联系电话:0436-3327868、3339848

传真:0436-5098500

邮政编码:137000

(二)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王顺华、徐孟静、范为、刘利平、费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762、88085374、88013936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网址:http://www.hysec.com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2年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地点序号承销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北京市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樊玮娜/王慧晶/但罗林/詹茂军/李毅010-88085997、88085995、

88013886、88085128、88013849

苏州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王新江0512-62938672
北京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刘松芳/王旭东010-66555362、010-66555182
北京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张全/杨莹/张慎祥010-85130653、85130791、

85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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