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2-065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章高路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84,906,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7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