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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2-A54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柏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6,252,4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56%。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柳立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支付其2012年度内控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掌握在30万元以内,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有关人员的差旅费。 表决结果:同意146,252,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后附)。 表决结果:同意146,252,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蔡明、柳立业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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