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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2-071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32号”文核准,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380万股增加至14,760万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4月27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47,60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5,323,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然人股东刘汉超、王俊峰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即2009年12月24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长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首发上市并上述股份限制及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自然人股东余启勇、王红霞、侯静静、马丽华、王文杰、卢占军、石强、常景涛、石国勤、张向勇、雷引、赵远亮、马留照、马国学、石建民、常富安、马洪海、石国强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即2009年12月24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长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定承诺 刘汉超(董事、副总经理)、王文杰(职工监事)、石强(职工监事)、卢占军(自2011年10月19日至2012年8月9日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俊峰(自2010年1月20日至2012年8月14日任公司监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0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均未出现质押冻结状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好想你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好想你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好想你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好想你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关于好想你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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