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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2012-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审核要求以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最新进展,公司对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及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对"重大事项提示"修订如下: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审批程序均已完成,删除了"四、本次交易已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发改委及商务部门的核准,尚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审批。上述事宜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释义"补充及修订如下: 增加了"消费电子线缆、消费电子业务"、"非消费电子"以及"非消费电子线缆、非消费电子业务"的释义。 三、对"第五章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及修订如下: 补充披露了大连乐庭的搬迁进展、对生产经营和本次交易的影响以及大连乐庭的历史经营情况,详见"十二、大连乐庭搬迁事宜"。 四、对"第八章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补充及修订如下: 1、补充披露了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及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详见"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2、补充披露了目标公司的毛利率及同行业对比情况,详见"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二)毛利率分析"。 3、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的后续资金安排,支付收购资金及结清关联款对财务结构的影响,详见"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的后续资金安排,支付收购资金、结清关联款对财务结构的影响"。 五、对"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补充及修订如下: 补充披露了期间费用的分摊标准及预测依据,以及2013年预测期间费用较2012年下降的原因,详见"二、盈利预测 (四)、编制说明"。 六、对"第十章 本次交易的其他重要信息"补充及修订如下: 补充披露了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及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详见"四、本次交易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七、对"第十一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补充及修订如下: 补充披露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12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详见"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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