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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营销队伍管理,增强营销队伍的竞争力,以及充分利用营销队伍的网络渠道资源,扩大销售规模。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从事医药营销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华药业”)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恩华药业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拟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销售。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将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销售。其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公司营销队伍管理,增强公司营销队伍的竞争力,便于充分利用公司营销队伍的网络资源,扩大销售规模。 2、存在的风险:对外投资设立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但尚可能存在国家许可政策、经营管理及关键人才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认为目前公司已具备了良好的营销队伍和销售网络基础,而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是在公司现有的营销队伍和销售网络的基础建立的,未来经营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3、对公司的影响: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的设立可实现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在保持公司原有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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