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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47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20日,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昌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正公司”)减持股份的通知:昌正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20日,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1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1月23日减持股份对应的当时公司股本总额为12160万股;2010年8月12日-2011年5月3日减持股份所对应当时公司股本总额为18240万股;2011年8月2日-2012年12月20日减持股份所对应当时公司股本总额为36480万股。 从2009年11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权益变动公告后,昌正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澳洋顺昌 股票代码: 0022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昌正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FLA/RM 1602 16/F BANGKOK BANK BUILDING NO 18 BONHAM STRAND WEST HK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公司:指昌正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澳洋顺昌: 指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澳洋顺昌流通股股份1,210.90万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有限公司 2、注册地 :FLA/RM 1602 16/F BANGKOK BANK BUILDING NO 18 BONHAM STRAND WEST HK 3、授权代表:CHEN KAI 4、法定股本:10,000港元 5、商业登记证号码:32878417-000-06-09-5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在大陆的投资业务。 8、股东名称:CHEN KAI 和CHEN XIAOLING两名自然人,其中CHEN KAI持股比例为99.9%,CHEN XIAOLING持股比例为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澳洋顺昌56,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继续减少其在澳洋顺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2012年12月20日。 2、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09年1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该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820,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60万股的20.41%。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9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具体如下: 2009年11月19日至2009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1,075,2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60万股的0.8842%。 2009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69,8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60万股的0.4686%。 2010年8月12日至2011年5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2,841,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240万股的1.5576%。 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1,230,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480万股的0.3372%。 2012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6,39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480万股的1.7525%。 本次变动后,昌正公司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6,480万股的15.4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251,25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澳洋顺昌股份中,已累计将其中的2,450万股(占上市总股本的6.72%)办理股权质押,其中IPO前发行限售股份中1,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600万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2年12月20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澳洋顺昌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澳洋顺昌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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