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60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位于孟州市内的生产厂区实施搬迁的议案》。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位于孟州市内的生产厂区实施搬迁并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61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位于孟州市内的生产厂区 实施搬迁并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孟州市城区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位于孟州市内的生产厂区实施搬迁的议案》,拟将公司位于孟州市韩愈大街西段南侧的厂区搬迁至公司位于孟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常洛路以北、振兴路以东的生产厂区。 公司拟实施搬迁的厂区,占地面积137,044.62平方米,截至2012年9月30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518.88万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账面价值为零。 二、搬迁补偿情况 根据孟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47号《关于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搬迁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公司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3,027.20万元。 三、本次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机整合,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有利于资源整合、节约物流成本。 公司将尽快制定搬迁方案,预计搬迁将在3个月内完成。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设备使用状况,在设备定期检修期间内分步进行搬迁,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搬迁事宜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无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将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涉及搬迁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孟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47号。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