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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2-01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文件精神,并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江苏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并提交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现为稳步推进公司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使内控体系建设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从而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依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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