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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4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12月21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受让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的议案; 2. 关于受让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益权项目的议案; 3. 关于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3年1月7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具体安排见2012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4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出席对象: 1、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于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4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如下: 截止2011年年底,公司审计机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0]169号)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组织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工作,经过认真调查、筛选及评标,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是西安会计师事务所,该所为全国最早成立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现有注册会计师180余人,服务领域涉及诸多行业,包括为10余家金融证券企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位居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列,有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述审议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详细披露于2012年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月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2、邮政编码:710075 3、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4、联系人:孙一娟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表决指示如下: 关于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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