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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2-4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2月6日发出,议案详情于2012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7. 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2,398,30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6,774,52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623,781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 四、提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张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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