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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2-09号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20日,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送达的(2012)川民终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据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与成都讯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讯捷通讯")因房屋买卖事项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以下简称"本诉讼案件"),已由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本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案件的历史披露情况 因涉及纠纷的房屋账面资产净值仅占当时最近一期(2009年度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1.17%,且在本诉讼案件中,成都讯捷通讯的诉讼请求仅为请求判令蜀都实业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书》,并履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义务等两项,并无具体的诉讼标的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1.1.1条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不符。因此,公司对本诉讼案件未进行临时披露。随即,公司在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本诉讼案件予以了详细的披露。 此后,公司在每一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财务报告中"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中,连续的对本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充分、详细的披露。具体如下: 披露时间:2010-08-06 公告编号:2010-12号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披露时间:2011-04-21 公告编号:2011-04号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披露时间:2011-08-22 公告编号:2011-13号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披露时间:2012-04-21 公告编号:2012-03号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披露时间:2012-08-22 公告编号:2012-16号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本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省高院发回重审等诉讼程序后,近日由省高院作出了本诉讼案件重审的二审判决。该判决主要内容为: 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初字第93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成都讯捷通讯与蜀都实业于2006年9月20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成立并有效; 撤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初字第936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五项,即:蜀都实业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成立,应予支持; 成都讯捷通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位于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一楼及中庭的房屋腾退给蜀都实业; 驳回成都讯捷通讯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驳回蜀都实业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存在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上述已经审结的本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诉讼案件审结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蜀都实业依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收回该房屋,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任何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终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回执》。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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