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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码:2012-050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北滨河东路1号甘肃国际会议中心(甘肃大剧院)二楼天水厅 4、主持人:董事长李宁平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授权出席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74,29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4-8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文艳、朱玉栓;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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