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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版)

  3、控股股东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勤上集团的权益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7,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0%。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部分股权没有进行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25.9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此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旭亮先生间接持有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3.31%的股份,温琦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70%的股份。

  李旭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获得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勤上半导体照明技术研究院理事长,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经理,东莞市勤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勤上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勤上半导体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东莞市勤上光电产业职业培训学校董事;并担任中国节能建筑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LED产业联盟主席、广东省半导体工程省部产学研联盟第一副理事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常委、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东莞市规划委员会代表委员和东莞市人大代表等职。

  温琦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工作;2000年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

  ■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琦女士直接持有的勤上光电股权没有进行质押。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如下所示:

  ■

  注 章道波于2012年7月6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本公司任职。

  注 徐来添于2012年10月27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本公司任职。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股东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

  注:1、李旭亮通过勤上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330,600股;

  2、温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72,000股,通过勤上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03,400股,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875,400股;

  3、黄冠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通过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580,000股;

  4、赵东生通过广东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股;

  5、张晓辉通过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480股,通过杭州尚泰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90,480股;

  6、章道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600股,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59,600股;

  7、徐来添通过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600股;

  8、李保亭通过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400股;

  9、毛晓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通过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0,400股,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600,400股。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股票期权和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注(2012年7月25日,公司授予114名激励对象合计911.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65元。)

  六、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封装技术,将LED芯片封装为LED光源,同时运用配光技术、散热技术、驱动技术、控制技术等应用领域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建立了完善的LED照明产品系列,包括LED功能照明、LED景观照明、LED显示屏和LED特种照明四大系列,其中基于大功率白光LED照明技术的LED功能照明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方面和发展方向,其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已超过了50%。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LED产业联盟主席单位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公司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中国首个省级LED路灯地方标准——《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的制订。同时,公司也是工信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成员,公司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起草了《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装饰照明用LED灯》等行业标准。

  公司在多个领域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和科研机构形成强强联合,占据了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公司已成为国际著名LED芯片生产企业美国CREE(科锐)公司、Philips Lumileds(飞利浦流明)公司、德国Osram(欧司朗)公司、美国Semileds(旭明)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与清华大学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共建半导体照明技术研究院,在研发领域建立广泛合作;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在其各自优势领域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同时,公司还与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为首的中国四大美院在工业设计等方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照明产品,为用户提供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来源于LED户外照明、LED景观亮化照明、LED室内照明和LED显示屏等产品,其中基于大功率白光LED照明技术的LED功能照明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致力于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产品和分区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LED照明产品主要包括户外照明产品、景观亮化照明产品和室内照明产品等三大系列,同时,公司还提供LED显示屏产品。

  1、户外照明产品

  公司的户外照明产品主要包括路灯、隧道灯、停车场灯、油站灯、广告灯等大功率LED照明灯具,还包括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等新型节能灯具,应用于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同时还用于地铁、码头、航站、货场、球场、广告牌等其他户外照明。

  2、景观亮化照明产品

  公司的景观亮化照明产品主要包括投光灯、泛光灯、洗墙灯、点光源模组、数码管、庭院灯、圣诞灯饰、灯串等,具有建筑装饰、景点装饰、庭院装饰等多种功能,应用于重要建筑、街道、商业中心、名胜古迹、桥梁、社区、庭院、草坪、家居等场所的装饰及亮化照明,同时也应用于装饰亮化与广告一体的商业照明。

  3、室内照明产品

  公司的室内照明产品主要包括筒灯、射灯、LED球泡、LED光管以及LED面板灯、台灯、落地灯、吸顶灯等LED照明光源和灯具,应用于写字楼、商场及品牌专卖展示柜台、仓储、医疗机构、学校等商用领域及家居照明等民用领域。

  4、显示屏产品

  公司的显示屏产品主要包括LED显示屏等,是采用半导体光源的节能显示媒体,应用于市政广场、商业广场、体育场馆、银行网点、机场、车站及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在交通信息发布、公众服务信息发布、宣传、广告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

  公司针对不同照明应用场景的重点解决方案及典型案例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LED户外照明、LED景观亮化照明、LED室内照明和LED显示屏等四大类别,具体产销情况如下:

  ■

  注1:该数量包含了通过EMC模式销售的户外照明产品。

  注2:2009-2011年公司显示屏产品是对外采购模块,2012年上半年显示屏车间投产。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11〕0060号、深鹏所股审字〔2012〕0051号)。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请参阅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三年财务报告(经审计)及2012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

  2、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11、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3、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00%

  1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5、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8亿元;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12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投入720.40万元用于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2)投入219.45万元用于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3)已将超募资金中的12,9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4)已将超募资金中的8,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已将超募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28,939.85万元。注(2012年8月6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2年8月1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1,000.0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28,338.21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本金总额为4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部分将按照《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计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

  在国内,由于政府政策的鼓励和LED照明市场的巨大潜力,2010年以来大量资金进入LED行业,国内传统照明企业也逐步渗透LED照明行业,大型跨国公司如ABL(Acuity Brands Lighting)、欧司朗、松下、飞利浦、施莱德、东芝、富士康等正在加紧布局中国LED照明市场,加剧了LED行业的市场竞争。国内LED照明行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演变;从产品竞争演变为技术竞争、专利竞争;从以国内竞争为主演变为与国际巨头竞争。公司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品牌形象、巩固行业地位,并在将来的行业整合中脱颖而出,为中国企业在世界LED照明市场占据一席之地,资金实力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343.33万元属于上市募投项目专项资金,不能计入公司拓展市场业务储备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为59,338.21 万元,已使用其中12,9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8,0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2月使用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归还7,000.00万元超募资金,2012年8月10日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28,338.21万元。

  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逐步使用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面临日常经营和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来将继续推进市场拓展步伐,完善全国布局,适时进行兼并收购和拓展EMC新业态。本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上述经营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扩大业务规模

  近年来,公司在国内LED照明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不断增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42,410.62万元、55,228.30万元和76,930.42万元,近三年收入规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0.22%、39.3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包括“营运管理中心”项目、“LED室内照明”项目、“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等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进这些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的建成和达产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随着公司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公司获得的合同和意向性协议快速增加,如近期与国外某单一客户签订的LED灯具销售合同,以及与国内多家节能服务公司、多个城市地方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到的各类型的LED灯具数量可观。可以看到,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

  2、拓展EMC新型业态

  在保持现有主营业务优势的同时,公司将借助自身在LED终端应用领域的品牌优势和应用规模优势,进一步拓展LED应用行业的新型业态,使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LED照明行业政策方面,国家及各省市对LED照明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力度正不断加大。2012年5月23日出台的《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三年内广东省全省公共照明领域全部使用LED照明,珠三角地区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LED照明应用改造。2012年7月11日科技部发布了《半导体照明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预计到2015年,LED产业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 LED照明市场即将呈现爆发式增长,仅广东省待改造传统路灯存量已有200万盏,约计60亿元改造费用,加上新增LED路灯100多万盏约计30亿元新增路灯市场,商业照明、景观照明约200亿元以上市场潜力等。同时《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推广采用EMC模式,以撬动大量民间资本整体拉动全产业链快速发展。

  公司是在照明应用领域率先使用EMC模式并具有较为成熟EMC业务操作经验的企业之一。随着以上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出台、LED照明性价比的不断提高和电费的上涨,EMC模式在公共照明、工业照明和商业照明领域对加速LED照明替代传统照明的进程已明显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经验优势、资金优势以及创新的商业模式,抢占先机,借政策东风迅速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提升股东权益。但由于EMC模式需要公司先期垫付大量的资金投入生产,实施改造,因此,综合考虑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以及EMC模式对资金的较大需求等因素,公司需储备大量流动资金为后续业务发展作后盾。

  3、完善市场布局

  目前,公司在北京、广东、香港等地已设立控股子公司。随着LED应用的不断普及,公司将在华东、华北等经济发达区域设立控股公司,并加大在重点区域的投入,完善全国市场的布局,因此对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4、收购兼并

  公司把握LED行业洗牌的契机,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物色优质标的,适时进行同行业的股权收购或兼并重组,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在LED终端应用领域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本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十分必要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和投资情况做好流动资金安排,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性

  公司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不断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大部分已有确定的项目投资用途,适度进行债务融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常平广电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民治支行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等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作协议,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人民币67,500.00万元,已使用额度0.00万元,尚未提款的授信余额为67,500.00万元。虽然尚未提款的授信余额规模较大,但银行贷款在资金成本、使用效率和使用期限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之前公司银行贷款期限均为3年以内,而EMC项目回收期一般在5年以上,较短期限的债务融资不利于公司的资金调配;而公司债券能够提供较长期限的稳定资金。同时,公司的银行贷款一般需要提供资产抵押,融资规模受到可抵押资产的限制;而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上述限制。

  因此,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扩大公司资金储备,作为公司大力拓展市场业务的流动资金补充,以全面增强公司应对LED照明重大市场机遇的能力。

  综上所述,本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实力,适应业务快速发展需要,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良好条件。本期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计划是发行人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初步安排,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行人将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来合理安排流动资金的使用,以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2年6月30日的13.98%,增加至35.66%;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2012年6月30日的33.68%,较大幅度地增加至80.56%。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2年6月30日的15.10%,增加至36.30%;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2012年6月30日的30.79%,较大幅度地增加至78.40%。长期债权融资比例较大幅度提高,更加适合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本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改善。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2012年6月30日的8.14增加至发行后的11.78,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2012年6月30日的7.03增加至发行后的10.21。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也将增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访问相关互联网网址查询部分相关文件:

  (一)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法定代表人:李旭亮

  董事会秘书:韦莉

  联系人:韦莉、林庆国

  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互联网网址:www.kingsun-china.com

  (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刘娜、王洋

  电话:010-51876667、020-88836999-19306

  传真:010-68012845、020-88836684

  互联网网址:www.gzs.com.cn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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