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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0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8日以传真、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下午2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截止2012年12月22日下午2时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柳维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继续实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项目贷款2.05亿元; 2、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继续实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项目贷款7.5亿元; 3、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继续实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项目贷款1.2亿元; 4、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各类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5、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中信银行吴江盛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各类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6、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广发银行盛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7、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盛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 8、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苏州吴江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9、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盛泽绸都支行申请2013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051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同意2013年继续聘任傅伟英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2月2日(星期六)下午2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5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的简历 傅伟英:女,40岁,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审师及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1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2013年度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8.76%。 2、同意2013年度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7.53%。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6.29%。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化纤”)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柳维特,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现注册资本为1,25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新民化纤75%的股权,东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杨贤延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牛中英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25%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和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及高档织物面料。 2011年,新民化纤的资产总额为35,163.08万元,净资产为 13,850.6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1%,营业收入为72,416.02万元,营业利润为133.75万元,净利润为557.88万元,无其他或有事项(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2年11月30日,新民化纤的资产总额为32,209.27万元,净资产为9,733.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8%,营业收入为44,633.44万元,营业利润为-3,845.47万元,净利润为-4,117.05万元,无其他或有事项(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高纤”)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柳维特,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现注册资本7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新民高纤75%的股权,东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杨贤延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牛中英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25%的股权。主营业务为生产差别化化学纤维和高档织物面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2011年,新民高纤的资产总额为33,467.90万元,净资产为12,458.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7%,营业收入为69,367.34万元,营业利润为4,775.83万元,净利润为4,591.16万元,无其他或有事项(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2年11月30日,新民高纤的资产总额为27,044.82万元,净资产为11,423.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76%,营业收入为36,000.59万元,营业利润为-1,089.18万元,净利润为-1,035.00万元,无其他或有事项(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民化纤、新民高纤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愿为其提供上述信用担保。由于东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没有同时提供对上述事项的担保,所以,出具了对上述事项的反担保承诺:若上述二家被担保的公司出现无法如期归还贷款的情况,本公司将按持股比例负责偿还。上述事项体现了股东间公平对等的原则。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6.29%。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外,没有其他担保情况。也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2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2月2日下午2时 2、召开期限: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5日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7、出席对象: ⑴凡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保荐机构代表; ⑷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月28-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⑵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⑶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⑷ 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月2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 ⑵ 邮政编码:215228 ⑶ 电 话:0512-63550591、63574760 ⑷ 传 真:0512-63555511 ⑸ 联 系 人:卢蕊芬、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1月25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民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月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8日以传真、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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