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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11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司董事局 5.主持人: 董事局主席丁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22,185,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 (三)本司12名董事、2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1、关于转让珠海项目权益的议案 同意222,18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出售华乐大厦102房产的议案 同意222,18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出售华乐大厦302房产的议案 同意222,18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指派康晓岳、杨慧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要。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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