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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90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人木业收到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经建瓯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同意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在2012年2月至11月销售的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福人木业于2012年12月24日收到该笔增值税退税款6,651,318.0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福人木业的当期"营业外收入",将对本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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