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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52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5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11年度服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较好完成了对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其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2年,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大华优秀的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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