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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12-077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详见2012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9日下达(2012)农六法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2)农六法破字第0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公司管理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3日-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2年12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120人,代表股份216,648,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2,053,329股的44.94%。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171,017,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11人,代表股份数45,631,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7%。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同意187,413,08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86.51%;反对29,116,8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3.44%;弃权118,9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5%。 按照《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金仲富、户文群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材料;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12-076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详见2012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师中院")于2012年10月19日下达(2012)农六法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2)农六法破字第0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公司管理人。 经六师中院决定,于2012年12月24日上午10:30,在六师中院审判庭召开了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了《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因职工债权组的表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已提前完成,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为2,563,148.01元,涉及职工36人;经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职工债权组全部职工的表决通过,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同票的职工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因而,职工债权组职工将不再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审议、表决。公司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该组债权总额为34,360,706.12元,涉及债权人3家。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3家。该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共有2家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同票,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6,183,106.1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6%。有财产担保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该组债权总额为3,386,935,926.14元,涉及债权人30家。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30家。该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共有24家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同票,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70,332,434.5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0%。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2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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