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3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复产的公告 2012-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1),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下称"韶关分公司")因部分员工向大股东集体表达诉求且诉求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决定韶关分公司自2012年6月25日起暂停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员工向大股东表达的诉求已得到彻底解决,职工群众思想稳定;经过企业自查、整改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环节后,韶关分公司于近日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称"广东省经信委")递交了复产的申请。12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经信委《关于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复产问题的复函》(粤经信民爆函【2012】4121号)以及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复产的批复》(广业企【2012】093号),认为韶关分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具备了恢复生产的条件,同意公司对韶关分公司恢复生产。 收到上述批复及函件后,韶关分公司立即组织复产。 韶关分公司2011年收入为29,444万元,占宏大爆破收入的18.19%。由于本次停产时间持续约半年,对公司2012年全年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