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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2-37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下午2: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 公司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徐水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裁吕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被担保方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942.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被担保方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持有其97%的股权;被担保方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持有其97%的股权;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151,500 股。赞成票155,939,800股;反对票211,70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8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和万巍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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