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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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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证券等为金鹰元丰

  保本混合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以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上述机构从2012年12月27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募集发行的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10014)。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在上述机构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2、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担保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为18个月,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即实际净认购金额)的可能性;未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出时不能获得保本担保,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此外,如果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可能到期终止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其他类型基金,到期具体操作以届时公告为准。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申购(包括定投和转换入)本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广发证券客服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2、国海证券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3、齐鲁证券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新时代证券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5、华安证券客服电话: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6、国联证券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泰精选

  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元泰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210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金鹰元泰信用债A金鹰元泰信用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1001021001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项 目A为申购金额费 率
A类份额申购费A <100万元0.80%
100万元≤A <300万元0.50%
300万元 ≤A <500万元0.30%
A ≥500万元每笔10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各种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基金赎回费用,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C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等于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持有期限超过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项目T为持有期费率
A类份额赎回费T<1年0.10%
1年 ≤ T<2年0.05%
T≥2年0%
C类份额赎回费T ≤ 30天0.20%
T>30天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和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电话。

  5.1.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 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 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562,134.90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4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5.4.1、 业务开通范围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和“申购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处于开放期的、且不能相互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来讲,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可以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 类份额在开放日当天,可作为“赎回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赎回转申购业务。

  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与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相同,“认购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

  5.4.2、 赎回转认/申购费率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其中,赎回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基金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大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资金渠道的折扣打折,打折后不得低于0.6%,具体费率见相关费率优惠公告;标准费率小于或等于0.6%的,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后端基金按标准费率执行。

  赎回转认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

  5.4.3、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

  (1)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认/申购有效申请当日(即T日)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的当日(即T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

  (2)撤单的处理: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前,投资者可对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进行撤单,由于投资者赎回基金的交易和认/申购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同时也将被取消。赎回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后,该笔赎回转认/申购申请不允许撤单。

  (3)申请失败的情形及处理方法:

  1)如果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日,转认/申购基金结束募集、暂停申购或暂停交易,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2)如果由于赎回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净值波动等原因,致使其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相应转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最低限额(具体最低限额请参见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定投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6.2、基金定投业务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已开通的农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天天盈、通联支付、银联通、易宝支付、支付宝等6个支付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支付渠道增加或费率折扣调整将另行公告。基金原申购费率可参见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3、定投金额限制

  基金定投申购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www.gefund.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直销开通电话委托业务同时

  继续开展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开通电话委托业务。自2012年12月27日起,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使用直销账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交易及查询等相关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二、适用业务范围

  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变更、撤单、当日交易申请查询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业务开通范围

  目前电话委托支持工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易宝支付和支付宝等渠道。届时增加新的渠道,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提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业务办理流程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按照提示通过以上银行卡的银行直联资金方式办理网上开户。

  2、开户后登录网上交易,在账户管理中开通电话委托。电话委托使用的密码和网上交易的密码相同,须在使用电话委托前将密码改为纯数字。

  3、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按照语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

  五、优惠费率

  1、投资者使用电话委托功能进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将按照相关公告和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享有费率优惠,其中工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享有6折优惠,民生银行借记卡、易宝支付、支付宝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其规定的费率执行。

  以上费率优惠只限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即不包括后端收费的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相应基金最新披露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执行。相关费率如有变更,请参见相关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  

  六、重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申购(包括定投和转换入)该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 www.ge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风险提示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的提示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我公司直销中心自2013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投资人使用第一代居民身 份证办理开户、交易等业务。

  如果您目前持有的仍为第一代身份证,请您尽早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到原办理基金账户开立的销售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话费)、020-8393618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货币
基金主代码210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12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金鹰货币A金鹰货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100122100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一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A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B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为500万份,低于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500份,若某投资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50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为500万份,低于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和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电话。

  5.1.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 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 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562,134.90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4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5.4.1、 业务开通范围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和“申购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处于开放期的、且不能相互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来讲,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可以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 类份额在开放日当天,可作为“赎回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赎回转申购业务。

  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与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相同,“认购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

  5.4.2、 赎回转认/申购费率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其中,赎回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基金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大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资金渠道的折扣打折,打折后不得低于0.6%,具体费率见相关费率优惠公告;标准费率小于或等于0.6%的,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后端基金按标准费率执行。

  赎回转认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

  5.4.3、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

  (1)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认/申购有效申请当日(即T日)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的当日(即T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

  (2)撤单的处理: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前,投资者可对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进行撤单,由于投资者赎回基金的交易和认/申购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同时也将被取消。赎回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后,该笔赎回转认/申购申请不允许撤单。

  (3)申请失败的情形及处理方法:

  1)如果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日,转认/申购基金结束募集、暂停申购或暂停交易,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2)如果由于赎回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净值波动等原因,致使其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相应转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最低限额(具体最低限额请参见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定投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6.2、基金定投业务费率

  投资者使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已开通的农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天天盈、通联支付、银联通、易宝支付、支付宝等6个支付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为0。支付渠道增加或调整将另行公告。基金原申购费率可参见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3、定投金额限制

  基金定投申购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www.gefund.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关于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3年1月4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金鹰中证500基金份额和金鹰中证500A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金鹰中证500A份额2012年12月31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元的部分转换成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金鹰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两份(场内和场外)金鹰中证500份额按照一份金鹰中证500A份额获得新增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分配,按上述份额折算后,金鹰中证500的份额净值(无论场内还是场外)作相应的调整,金鹰中证500B份额不进行折算。

  (1)金鹰中证500份额之折算

  1)定期折算后的金鹰中证500份额净值

  ■

  其中,■为折算日折算前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单位份额净值,■ 为折算日折算后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单位净值。■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金鹰中证500A份额的单位参考净值。

  2)定期折算后的金鹰中证500份额数

  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1份折算前的金鹰中证500份额折算后的金鹰中证500份额为:

  ■

  (2)、金鹰中证500A份额之折算

  折算完成时,1份折算前参考净值为■ (大于1)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折算后份额保持不变,再加上新增的份额净值为■的折算后的金鹰中证500份额(场内);由净资产不变的原则,有:

  ■

  定期折算完成时,场外金鹰中证500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第3位及第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由上述截位法计算过程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举例

  本基金成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折算基准日,假设在该日折算前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单位份额净值为0.8805元,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金鹰中证500A份额的单位份额参考净值为1.0365元。折算前,投资者甲持有10000份金鹰中证500A份额,投资者乙持有10000份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8000份金鹰中证500场外份额,则有:

  折算后金鹰中证500份额单位份额净值=0.8805-(1.0365-1)/2=0.8623元

  投资者甲折算后持有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数等于其折算前持有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数,皆为10000份。

  投资者甲新增的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数=10000×(1.0365-1)/0.8623=423份(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乙折算后持有的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10000×0.8805/0.8623=10211份(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乙折算后持有的金鹰中证500场外份额=8000×0.8805/0.8623=8168.85份(场外金鹰中证500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 金鹰中证500A、金鹰中证500B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鹰中证500A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鹰中证500A自10:30分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金鹰中证5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金鹰中证5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金鹰中证5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金鹰中证5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金鹰中证500A份额数或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关于金鹰中证500A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3年1月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2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金鹰中证5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3年1月7日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金鹰中证500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3年1月8日金鹰中证500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金鹰中证500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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