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6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2-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披露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安中院)因本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产生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依法查封本公司持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620万元股权等事项。(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06)广法执字第61-6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620万元股权的查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