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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47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项目公司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了《关于合作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6)。经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公司将与吴江市金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伦投资”)合作设立江苏省盛泽东方纺织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参与东方丝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4亿元,持52%股权;金伦投资出资0.96亿元,持48%股权。 东方丝绸市场升级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地块51,688.70平方米,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已经挂牌。金伦投资对《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中“该地块的产权不得分割销售”的规定存在异议,不愿意继续合作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经公司与金伦投资友好协商,双方签署《备忘录》,同意解除《合作投资协议书》,终止江苏省盛泽东方纺织城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双方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48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 年12 月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 年12 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夏令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做大做强公司的市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盛泽纺织产业,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将建设为集纺织品贸易、展示、研发、金融、衍生服务等为一体的功能性商贸城,总建筑面积约17.0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8.14亿元人民币。待竞得工程项目地块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或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开发。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内控工作需要,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支付其2012年度内控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掌握在30万元以内,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有关人员的差旅费。 本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5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4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12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监事陈国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兴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50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做大做强公司的市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盛泽纺织产业,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将建设为集纺织品贸易、展示、研发、金融、衍生服务等为一体的功能性商贸城,总建筑面积约17.0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8.14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或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开发。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2年12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江三角洲和太湖地区中心地带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交通便利,地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盛泽镇作为我国最大的纺织产业基地,正在逐步加大产业升级步伐,具有明显的产业发展潜力。根据盛泽城建规划对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划行规市”的定位,工程项目地块51,688.70平方米,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已经挂牌,该地块的产权不得分割销售。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经过周密的调研和分析,公司拟参与工程项目地块的竞拍,并以“划行规市”的理念为指导,以商贸物流综合体的概念进行规划,拟建设一个现代化、MALL式的纺织服装专业综合体,使其成为立足环太湖经济圈,辐射全国乃至全球的现代化、规模化、多功能、多媒体面料展贸交易中心。 根据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该项目投资总额约8.14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17.0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共5层建筑面积合计12.47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9万平方米。1至4层为纺织品交易市场,5层为品牌店、商场商业服务用房,包括餐饮中心、娱乐中心、展示中心、会议中心等;地下1层包括交易市场、地下停车库和设备用房。 待公司竞得工程项目地块后,将根据市场情况或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开发。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做大做强公司的市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盛泽纺织产业,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本公司将参与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改善交易条件及环境,提升市场业态,加大盛泽纺织产业的国际化水平,提高盛泽的城市形象,带动当地纺织产业和行业健康的发展。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主要风险 土地使用权取得风险:工程项目地块虽已挂牌,但公司尚未竞得,公司能否顺利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存在风险。若不能取得工程项目地块,则本次投资无法顺利实施。 成本风险:在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如材料成本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贷款利率调整等,将直接导致建设、经营成本上升。 市场风险:盛泽镇的既存市场已有较大规模,将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带来一定的分流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风险。 (2)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握盛泽纺织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以积极的态度适应纺织品专业市场的发展趋势,用好用足当地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学习借鉴成功运营市场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快引进、培育各类高级管理人才,组建一站式、商场式的新型纺织品交易市场业态的管理团队,并采用拍卖商铺优先续租权、长租等灵活的经营方式,加快资金的回笼,努力缩短项目投资回收期,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增加经营收入,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约8.14亿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8.09亿元(含土地成本),流动资金0.05亿元。假定建设资金由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方式解决,其中,自有资金3亿元;除商场必须的物管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外,其余面积均用于短期租赁; 2013年7月开工,建设期3年,经营期(年度: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第一年实现50%出租率、第二年实现80%出租率、以后年度实现90%出租率。 经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的自有资金投资回收期18.33年(不含3年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7.21%,财务净现值5,047万元(基准收益率设定为6.55%)。 根据以上假定条件,预计该项目在建设期、经营期(年度: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为减少利润总额的,利润总额影响情况详见下表:
董事会认为: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短租的经营方式,经财务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自有资金投资的内部收益率高于6.55%的基准收益率,因此,从财务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5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 9:30 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投资建设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9)和《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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