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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2-05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2-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通知,顺鑫集团于2012年12月4日至27日期间,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760,025股,平均成交价格11.5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5%,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顺鑫集团于2012年12月4日首次增持本公司2,896,020股份,平均成交价格9.4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顺鑫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2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首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2年12月4日-2012年12月27日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增持数量及比例: 在增持期间,顺鑫集团累计共增持公司股票8,760,025股,平均成交价格11.5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5%。本次增持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06,0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本次增持后,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 4、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顺鑫集团严格履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 五、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顺鑫集团拟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2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现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本次股东增持股份不影响本公司上市公司地位。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顺鑫集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已经和即将进行的信息披露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可以参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免除要约收购的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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