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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0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38)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1日上午9:30开始 3、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综合楼603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忠国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794,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增选张琪女士、郁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2,794,7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郁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2,794,7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2,794,7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和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2,794,7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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