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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3-001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9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即 2009-2011 年度。公司根据规定于 2012 年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申报。近日,公司接到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2000094)。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2 年各季度已按 15%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 2012 年度各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不影响此前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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