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 临2013-00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1日下午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贾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成功取得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项目,为增加对南方东银的控股比例,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使大股东盈利预测承诺生效,从而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所持南方东银40%的股权价值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60%的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2〕127号)评估价值基础上*95%, 收购价格确定为16,819.085万元。公司将与东银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股权款,并在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该部分受让股权将作为配合南方东银偿债所提供的质押担保物。 由于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银集团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媛、张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