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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2-073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2013-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项目土地付款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位于中国国际红枣综合产业园项目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000亩,并同意公司向新郑市人民政府先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预付款3.3亿元。详见2012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2-067号《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8号《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项目土地付款协议书>的公告》和2013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2-072号《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新郑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项目土地付款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让土地概况 1、土地性质:国有商业用地。 2、土地面积:共计1000亩(具体面积以勘测界定图为准)。 3、土地位置:S102省道以北,西昌李道路以西,瑞泰公司以东,薛店镇第三社区以南。 4、出让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招拍挂"形式进行土地出让。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土地出让价格及付款条件 1、本公司经由"招拍挂"法律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该商业土地价格约为每亩33万元,共1000亩,合计约为33000万元。 2、本土地价格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社保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土地管理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附属物款。 3、本公司土地摘牌后30日内,双方应按实际摘牌价格和面积结算土地款,溢价部分除上缴省市费用外,土地净收益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本公司。 4、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本公司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支付土地款1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根据安置区建设工程进度,支付新郑市人民政府土地款。 5、2013年6月30日之前,新郑市人民政府交付本公司商业用地500亩,2013年12月31日以前,新郑市人民政府交付本公司剩余商业用地500亩;本公司付清全部土地款三个月内,新郑市人民政府依法为本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自本公司每一笔款项支付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土地交付之日止,新郑市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利息;如新郑市人民政府不能在双方约定土地交付之日交付土地给本公司,自双方约定交付之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新郑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两倍向本公司支付利息。 三、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若最终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则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土地资源。公司本次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支持当地红枣产业发展,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巩固和提升公司红枣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相一致。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最终土地出让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招拍挂"程序,"招拍挂"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公司能否最终竞得该项土地使用权也具有不确定性。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要按规定要求完成自建、合作建设、招商等项目的建设。建设项目能否按要求建成以及项目能否发挥预计的效益还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发布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郑市人民政府签署的《项目土地付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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