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3-0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24楼大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86,337,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 2.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领导等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细披露于2012年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同意386,337,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崔娟,张翠雨。 3.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崔娟律师、张翠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