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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 2013-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广东三埠假日酒店相关资产的议案》、《关于处置公司深圳闲置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并于2012年11月27日发布了相应的资产处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5、046)。现将上述资产的处置进展详情发布如下: 1、假日酒店相关资产处置情况。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将假日酒店相关资产以高于评估价的5500万元(评估值为5133.15万元),通过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公开转让。2012年12月25日,该资产以挂牌底价5500万元成交。竞买方为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竞买方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竞买方: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东中山市;主要办公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怡华大厦东座八楼;法定代表人:陈健仁;注册资本:人民币三千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291429;主营业务:酒店管理服务,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承接室内外装饰,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钨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实际控制人:陈健仁。 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主要的财务数据:总资产:9232.36万元;净资产:532.34万元;营业收入:76.75万元;利润总额:-123.04 万元;净利润:-4.07万元。 (2)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201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转交的首期款项4500万元;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已于2012年12月28日完成,其余款项按照《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编号:(2012)1225号)在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后45天内, 并且确保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抵押手续后支付完毕。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的条件,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3)对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影响 经审计机构初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中"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转让行为为公开交易行为,合同已经签订,相关产权过户登记已办理完结,我公司已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继续管理权等也已经转移给购买方;收入金额确定;销售款也已经大部分收到,剩余款项也尚在支付期内;该等资产我公司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单独核算,其成本可以确定,故审计机构认为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资产收入可以确认为2012年度的收入。 假日酒店相关资产的处置,将影响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约2700万元。 2、公司深圳闲置固定资产(房产)处置情况。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将公司深圳闲置固定资产(房产)以高于评估价的1850万元(评估值为1832.89万元),通过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公开转让。2012年12月25日,该资产以挂牌底价1850万元成交。竞买方为张伯丹。 (1)竞买方张伯丹的基本情况 竞买方:张伯丹;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 张伯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201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转让款1000万元,其余款项也已在2013年1月7日收到,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3)对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影响 经审计机构初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中"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转让行为为公开交易行为,合同已经签订,我公司已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继续管理权等也已经转移给购买方;收入金额确定;截止2013年1月7日销售款已经全部收到;该等资产我公司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单独核算,其成本可以确定,故审计机构认为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资产收入可以确认为2012年度的收入。 深圳闲置固定资产(房产)的处置,将影响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约1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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