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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管理人对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对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的方式予以部分确认,配售比例结果为69.843329%。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1,620,803,291.13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内认购确认为110,032,910.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5)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故: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的年收益率(单利)=1.4%+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4%+3%=4.4%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本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基金份额总数为328,771.21份,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0.01899493%;本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持有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基金份额总数为30,000,350.00份,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1.73328649%。 (4)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类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B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 (7)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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