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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10月被认定为浙江省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9年10月12日,有效期为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本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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