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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3-0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3-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事项声明与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本公司2012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168次会议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22号文核准发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获配的股票共计145,601,142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3年1月9日上市。 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简称:桑德环境 股票代码:00082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获配股份上市时间:2013年1月9日 本次配股价格:12.71元/股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498,118,398股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145,601,14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40,660,81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4,940,325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643,719,54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在公司2012年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配股、持有A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2012年12月31日,胡新灵出售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250股,王志伟出售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股。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持有本公司44.9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桑德集团成立于2000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文一波,注册资本10,000万元。桑德集团作为专注于环保行业的投资控股公司,长期致力于市政给水、市政污水处理、工业给水与废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保领域业务。桑德集团是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任会长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环境科学分会主任单位及中关村科技开发试验区50强企业,连续多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保骨干企业”。 截至2011年末,桑德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682,598.61万元,净资产188,928.74万元;2011年,桑德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47,692.98万元,净利润37,367.84万元。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文一波先生。文一波先生直接持有桑德集团29%的股权,并与其妻子张辉明女士共同通过北京桑华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桑德集团7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文一波先生为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化工部规划院工程处工程师、中国国际科学中心国际环境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桑德集团董事长、总裁,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45,601,142股 发行价格:12.71元/股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2月20日(T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T+1日)至2012年12月27日(T+5日) 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50,590,514.82元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7,701,298.62 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以及其他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26元 募集资金净额:1,812,889,216.20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26元/股(按照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47元/股(在201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新增股本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信验字[2012]第2-0060号),经会计师审验,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实际配售股份145,601,142股,每股配售价格为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50,590,514.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701,2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12,889,216.2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5,601,142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67,288,074.20元。 五、财务会计资料 发行人已于2012年10月26日披露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保荐代表人:徐可任、韩志达 项目协办人:马明和 项目组成员:傅冠男、李伟博、王晓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电话:010-59312963 传真:010-59312908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桑德环境申请本次配股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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