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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航运 公告编号:2013-001 债券代码:126010 债券简称:08中远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2年12月1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8日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0人,代表股数955,674,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5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伟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远航运收购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题表决时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赞成股101,729,109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通过。 (二)审议通过中远航运购买广州远洋大厦办公用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题表决时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赞成股101,729,109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通过。 (三)审议通过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 赞成股955,674,264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刘磊律师到达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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