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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3-002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一致行动人公司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同创")通知,合力同创于2013年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为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情况 合力同创于2013年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3%,累计投入资金51,000,000元,成交价格为5.1元/股。 2012年12月26日合力同创已增持本公司股份12,061,3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5%,累计投入资金57,894,489.60元,成交价格为4.80元/股。 本次增持前,合力同创持有本公司的股份45,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6%,本次增持后,合力同创持有本公司的股份55,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9%。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主要资金来源是公司员工。 四、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一致行动人合力同创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计划未来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此次增持投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已增持额度)。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五、承诺事项 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力同创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继续认真履行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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