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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13-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京新")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和2012年3月10日发布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广丰京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行所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500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1月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广丰京新向农业银行申请用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丰京新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小明,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医药化工中间体;广丰京新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0%,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 截止2012年9月30日,广丰京新的总资产为90,517,405.36元,净资产为42,850,417.70元,资产负债率52.6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3%。 五、反担保情况介绍: 2013年1月6日,广丰京新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书》;反担保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限并经公司同意,反担保书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书》;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京新药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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