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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参与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作为公司研发中心基地使用。 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房产:总面积21884.34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20972.42平方米; 2、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8842.1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本次竞拍事项。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为纯信用,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胡敏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3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1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参与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竞拍资产。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拍取得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80元,共募集资金70,9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40.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39.60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超出45,813.6万元,公司已经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1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2年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中的1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9,813.6万元(不含利息)。 三、交易概述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参与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陆中电")破产财产拍卖。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摘自于2012年12月23日《现代快报》公告): (1)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房产:总面积21884.34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20972.42平方米; (2)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8842.1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4)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3年1月8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参与了南京大陆中电破产财产拍卖会,并以起拍价9600万元人民币成功竞得上述拍卖标的,公司与拍卖公司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公司近期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竞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以及该地所处位置交通较为便利,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公司此次成功竞买取得上述拍卖标的,将作为公司研发中心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的发展。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参与本次拍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对公司构成财务压力。 五、备查文件 1、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 1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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