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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2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12年12月2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的通知。2013年1月7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以电话形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人:戴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可本议案,保荐机构也出具专项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康宝华、王立辉、庄玉光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授信,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本外币保函。 2.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敞口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保函、涉外保函,以上业务额度可以攒用。 3.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外保函、商票保贴、国内外信用证业务,以上业务信用额度可以攒用。 4. 同意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申请授信,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同意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并将6000万元超募资金存储于此账户; 同意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在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开设的沈阳基地电梯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江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开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2013年1月24日召开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3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月7日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1月2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首届董事会 (三)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 (五)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七)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九)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十)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月1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审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3年1月7日经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披露情况及特别强调事项 (一)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3年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89;投票简称:博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一。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 “博林特”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胡志勇先生 (二)联系电话:024-25162751/25162569 (三)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会议期限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4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7日上午11:00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崔克江、监事段文岩、职工代表监事王爱萍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克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审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同意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并将6000万元超募资金存储于此账户; 同意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在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开设的沈阳基地电梯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江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开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此次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专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情况、整体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是必要的、合理的。此次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89 股票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5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厂区建设期间,拟与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普华建筑”)、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以下称“瑞福工业”)发生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与普华建筑发生的关联交易 1.公司拟将沈阳博林特电梯一层会议室隔断改造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4,665.6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沈阳博林特电梯一层会议室隔断改造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2. 公司拟将沈阳博林特电梯D1、E1厂房库房改造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28,212.64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沈阳博林特电梯D1、E1厂房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内装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3.公司拟将沈阳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中厅水池改造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53,053.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沈阳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中厅水池改造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4. 公司拟将电梯厂区C2厂房单体水电配套工程(含预埋件)及电梯厂区4号街外网调整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1,675,604.16元,工程承包范围为:公司C2厂房:水电管线/箱体预埋,雨落管安装,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安装,灯具、开关、插座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5. 公司拟将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展厅改造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1,980,000.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设计方案范围内的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展厅改造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6. 公司拟将博林特电梯厂区D4、E4厂房水电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2,310,522.73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地下水电管线/箱体预埋。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灯具、开关、插座、封闭母线)安装,厂房配套外网施工(含户外井砌筑抹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7. 公司拟将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外网水电配套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2,460,909.81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外网水电配套工程:研修学院ABC座附属外网配套工程,不含电讯部分。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8. 公司拟将博林特厂区D5厂房水电配套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4,289,830.37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地下水电管线/箱体预埋,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灯具、开关、插座)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9. 公司拟将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ABC座水电及北围墙监控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5,143,744.81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水电管线/箱体预埋,雨落管施工,给排水施工,地热安装施工(含挤塑板、管、水分器、河石回填、抹灰等)、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洁具、笼头安装,强弱电管线/设备安装,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原围墙监控/红外线防盗线路、设备拆除。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10. 公司拟将沈阳博林特电梯科研实验中心A、B座内部装修工程承包给普华建筑,合同金额为:5,906,457.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烤漆玻璃饰面细木工板基层包柱子, A封修(梁下与横框间)B封修(柱子与竖框间),走廊、办公室内石膏板叠级造型棚,大厅造型棚,接待室内多级造型棚,楼梯间石膏板封修,卫生间石膏板叠级吊棚,双层石膏板轻钢龙骨隔墙(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一至三层1000×1000地面砖湿贴,200×1000地面理石拼花湿贴,100×1000地面理石收边线湿贴,100×1000理石踢脚线湿贴,过门石湿贴,办公室地毯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室外台阶大理石湿贴工程,一层大厅600×1200玻化砖干挂背景墙制作,600×600卫生间墙砖,300×300卫生间地砖,卫生间蹲便起台,卫生间100×1000踢脚线湿贴,卫生间叠级吊顶,卫生间隔断板,小便池隔断板,棚面开检修口,柱面检修口,卫生间安镜子,卫生间大理石洗手台面安装,卫生间洁具安装,成品木门安装,石膏吊顶隔墙刮大白,喷白色乳胶漆,套色乳胶漆涂刷,墙面装饰板混油油饰,土建墙、梁、板柱乳胶漆喷漆,电器布线,灯具安装工程,铁艺楼梯扶手工程,接待室内墙面造型,棚面检修口,石膏板棚面开空调通风孔,开筒灯孔,灯具安装,接待室木作踢脚线等施工项目。承包方式为: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图纸内工程一次性包死。 (二)拟与瑞福工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公司拟将科研实验中心C座墙板加工及供料工程承包给瑞福工业,合同金额为:1,156,590.67元,工程承包范围为:公司科研实验中心C座外墙板加工及供料,加工数量及加工尺寸以公司确认的图纸为准;瑞福工业负责所有安装主辅材料的供货,并将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承包方式为:瑞福工业承担墙板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现场安装指导。 公司拟与普华建筑、瑞福工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普华建筑、瑞福工业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庄玉光先生、王立辉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弃权, 3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1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普华建筑,经审计总资产为997.1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97.13万元人民币。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87万元人民币。 2、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33,000,000.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3,0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整体式建筑、整体式卫生间(含卫浴设备)、整体式厨房(含厨房设备、厨柜)、建筑配套家具、拼装式建筑构件(钢构件、钢混构件、混凝土构件、建筑板材组合构件)、复合建筑材料、建筑五金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建筑配套电器及附件的安装及销售;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家用电器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瑞福工业,经审计总资产为2,787.7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02.90万元人民币。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3.51万元人民币。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普华建筑、瑞福工业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沈阳博林特电梯一层会议室隔断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为4,665.6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沈阳博林特电梯一层会议室隔断改造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2. 沈阳博林特电梯D1、E1厂房库房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为28,212.64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沈阳博林特电梯D1、E1厂房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内装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3. 沈阳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中厅水池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为:53,053.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沈阳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中厅水池改造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4. 电梯厂区C2厂房单体水电配套工程(含预埋件)及电梯厂区4号街外网调整工程 合同金额为:1,675,604.16元,工程承包范围为:公司C2厂房:水电管线/箱体预埋,雨落管安装,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安装,灯具、开关、插座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5. 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展厅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为:1,980,000.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设计方案范围内的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展厅改造工程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6. 博林特电梯厂区D4、E4厂房水电工程 合同金额为:2,310,522.73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地下水电/箱体预埋。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灯具、开关、插座、封闭母线)安装,厂房配套外网施工(含户外井砌筑抹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7. 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外网水电配套工程 合同金额为:2,460,909.81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外网水电配套工程:建筑配套外网施工(含户外井砌筑抹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8. 博林特厂区D5厂房水电配套工程 合同金额为:4,289,830.37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地下水电管线/箱体预埋,给排水施工,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强弱电管线施工、设备(灯具、开关、插座)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9. 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ABC座水电及北围墙监控工程 合同金额为:5,143,744.81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经公司确认的图纸范围内的水电管线/箱体预埋,雨落管施工,给排水施工,地热安装施工(含挤塑板、管、水分器、河石回填、抹灰等)、采暖/消防管线施工、设备安装,洁具、笼头安装,强弱电管线/设备安装,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原围墙监控/红外线防盗线路、设备拆除。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 10. 沈阳博林特电梯科研实验中心A、B座内部装修工程 合同金额为:5,906,457.00元,工程承包范围为:烤漆玻璃饰面细木工板基层包柱子, A封修(梁下与横框间)B封修(柱子与竖框间),走廊、办公室内石膏板叠级造型棚,大厅造型棚,接待室内多级造型棚,楼梯间石膏板封修,卫生间石膏板叠级吊棚,双层石膏板轻钢龙骨隔断(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一至三层1000×1000地面砖湿贴,200×1000地面理石拼花湿贴,100×1000地面理石收边线湿贴,100×1000理石踢脚线湿贴,过门石湿贴,办公室地毯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室外台阶大理石湿贴工程,一层大厅600×1200玻化砖干挂背景墙制作,600×600卫生间墙砖,300×300卫生间地砖,卫生间蹲便起台,卫生间100×1000踢脚线湿贴,卫生间叠级吊顶,卫生间隔断板,小便池隔断板,棚面开检修口,柱面检修口,卫生间安镜子,卫生间大理石洗手台面安装,卫生间洁具安装,成品木门安装,石膏吊顶隔墙刮大白,喷白色乳胶漆,套色乳胶漆涂刷,墙面装饰板混油油饰,土建墙、梁、板柱乳胶漆喷漆,电器布线,灯具安装工程,铁艺楼梯扶手工程,接待室内墙面造型,棚面检修口,石膏板棚面开空调通风孔,开筒灯孔,灯具安装,接待室木作踢脚线等施工项目。承包方式为: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图纸内工程一次性包死。 11. 科研实验中心C座墙板加工及供料工程 合同金额为:1,156,590.67元,工程承包范围为:公司科研实验中心C座外墙板加工及供料,加工数量及加工尺寸以公司确认的图纸为准;瑞福工业负责所有安装主辅材料(墙板、发泡胶、角码、胀栓等详见报价明细)的供货,并将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承包方式为:瑞福工业承担墙板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现场安装指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以下简称为“双方”)的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沈阳博林特电梯一层会议室隔断改造工程 本合同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工程开工前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不留质保金。 2. 沈阳博林特电梯D1、E1厂房库房改造工程 本合同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工程开工前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不留质保金。 3. 沈阳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中厅水池改造工程 本合同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工程开工前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不留质保金。 4. 电梯厂区C2厂房单体水电配套工程(含预埋件)及电梯厂区4号街外网调整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2)全部工程竣工后,公司验收合格后并移交公司且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5. 博林特电梯新产品研发中心展厅改造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预付款。(2)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80%(3)工程全部完工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不留质保金。 6. 博林特电梯厂区D4、E4厂房水电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2)施工队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70%(3)全部工程竣工后,公司验收合格并移交公司且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7. 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外网水电配套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2)施工队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70%(3)全部工程竣工后,公司验收合格并移交公司且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8. 博林特厂区D5厂房水电配套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2)施工队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70%(3)全部工程竣工后,公司验收合格并移交公司且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9. 博林特厂区研修学院ABC座水电及北围墙监控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2)施工队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70%(3)工程全部竣工后,公司验收合格并移交公司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10. 沈阳博林特电梯科研实验中心A、B座内部装修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 施工方材料吊顶、隔墙材料进场即付工程款到合同总价款的10%,合同内工程量完成30%付款至工程总价款的20%,工程量完成50%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量完成80%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70%,工程全部完工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款至工程结算款总额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六个月后结清。 11. 科研实验中心C座墙板加工及供料工程 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款及进度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款预付款。(2)材料全部完工并运至施工现场后,一周内付款至合同总价款的90%,(3)材料全部验收合格后,在结算后14天内支付到结算额的100%材料款。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收购、出售资产,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普华建筑、瑞福工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各个工程后续进展情况履行披露义务。 八、累计交易情况 1.与普华建筑的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至2013年1月7日,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普华建筑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合计612.72万元人民币。 2.与瑞福工业的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至2013年1月7日,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瑞福工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合计12.33万元人民币。 3.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与厂区建设相关的同一类型的关联交易2,170.03万元人民币。 与厂区建设相关的同一类型的关联交易累计5,278.40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的核查,现就《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1、博林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博林特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保荐人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关联交易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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