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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1日 2013-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1)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封闭期间,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2012年度已实现收益为127,730,962.54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本年度应分配金额为114,957,866.29元,2012年实际已分配收益为135,963,934.72元,已符合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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