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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中国 企业大有可为 2013-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伟阳
最大限度发挥企业在建设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符合当前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中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中,由于历史发展阶段及技术、思想等方面的制约,企业在环境方面更多的是扮演了“先污染、后治理”角色,企业是“环境问题”的制造者而不是解决者。政府通过严格立法、执法,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消除企业运营对环境的污染。 但是,历史发展到今天,尤其是在中国国情下,无论是发展理念,还是技术进步,都需要中国企业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多重角色,同时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组织,在推动解决环境问题上都存在着许多力所不能及之处。在这种背景下,需要中国企业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作用。 企业之所以应该成为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除了道德意义上的履责意愿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其背后的必然性和可能性。这是一种“规律使然”,而不仅仅是“道德使然”。 首先,企业在解决内生于其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有其天然优势和责任。相当一部分环境问题的产生确实与企业运营息息相关。企业运营必然要消耗资源,并会对环境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在管理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方面,企业有其天然的信息优势、知识优势、资源优势。因此,在解决内生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方面,企业应该成为主力军。 其次,企业在解决与企业运营过程并不直接相关的重大社会环境问题方面,也有能力和优势发挥重要作用。如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低碳发展问题、能源和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水资源保护问题、贫困地区环境保护问题等,因为与政府或者其他组织相比,企业在解决重大社会环境问题也有其效率、能力、机制方面的独特优势。当今社会是“组织型社会”,特别是对我国而言,企业是除政府以外,分布最为广泛和普遍的组织,企业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着其他组织无可比拟的作用。 最大限度发挥企业在建设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调整和进一步的能力建设。前已述及,企业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无论是内生于自身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还是与企业运营并不直接相关的重大社会环境问题,都有其独特优势和能力,能够大有作为。但这一点要转化为现实,则需要外部环境的动力驱动和企业内部的能力驱动。 企业之所以愿意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或者为推进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积极贡献力量,从根本而言,是一系列宏观和微观的制度安排的结果。 宏观而言,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引导和约束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主动参与建设美丽中国。 微观而言,企业一方面要加强治理机制建设,包括从软的方面提升环境意识,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强烈愿望纳入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也包括从硬的方面,建立正式的制度建设和治理机制,通过有效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全面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能力建设,使得企业有能力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持续解决好内生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并能够通过推动企业思想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特别是通过业务创新不断寻求解决重大社会环境问题的新的有效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突破性的重大贡献。 (作者系厦门大学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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