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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3-00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决议案被否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10日上午10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7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7名股东,均为2013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56,459,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000万股的23.52%。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小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Jie Zhao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56,459,4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56,459,4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关于增选Tong Wei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56,459,4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延律师、甄红彬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3-002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3年1月10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3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3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沟通确认,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公司注意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1月8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该试点方案的意见。 目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发布的时间以及何时开始实施尚未确定,且申请企业尚须通过审批才能获得参与试点的资格,本公司能否获得相关业务资质仍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信息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直接的影响。 3.经查询,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特作出如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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