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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3-001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0,614,896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月16日 3、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67,385,104股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7号文核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0,000股。其中:网下配售11,200,000股,网上发行44,800,000股,于2012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224,000,000股。 其中网下配售的11,200,000股已于2012年4月16日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网下配售的股票自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68,000,000股,其中限售期为12个月的100,614,896股。现锁定期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3年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公司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实际控制人金祖铭先生、金志峰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朱振华、曹卫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江南嘉捷股份,也不由江南嘉捷回购已持有的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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