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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鞍山高新区鞍千路261号) 2013-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6号文核准。 2、公司本期发行面值6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3.10亿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6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1.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42%,低于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60%。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次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6.5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3年1月17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3年1月1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询价配售原则详见下文“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规模的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2013年1月18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0.6亿元,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3荣信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9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45。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3年1月2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结果,敬请投资者关注。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摘要已刊登在2013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6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如果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第3年末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3年1月18日。 11、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18年1月18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无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规模的10%。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8、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9、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银国际组织承销团,认购不足6亿元部分全部由中银国际余额包销。 21、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60%。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交所。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6.5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1月17日(T-1日)12:00-14:00之间将《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8)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及以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3年1月17日(T-1日)12:00-14: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电话:010-66578998(9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3年1月1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0.6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2013年1月18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3年1月18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3荣信0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3年1月18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3年1月18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5.4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2013年1月18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3年1月18日(T日)、2013年1月21日(T+1日)的9:00-17:00和2013年1月22日(T+2日)的9:00-15:00。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1月17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主承销商配售完成后,机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下申购。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3年1月22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全称”和“荣信股份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账号:436459214157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4290003791 联系人:董佳莹 联系电话:021-50372294 传真:021-5037294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3年1月22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16日 附件: 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6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本期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95%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5%,但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时,该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电话:010-66578998(99)。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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