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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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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9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3年1月21日起至2013年2月1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等其他代销机构,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直销中心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2013年1月16日《证券时报》上的《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7、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 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现金管理货币

  基金代码:安信现金管理货币A:750006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B:750007

  (三)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各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九)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3年1月21日起至2013年2月1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人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100,015份A类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直销中心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2、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3)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如已开立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的,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建设银行发行公告为准)。

  (二)其他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101 2920 0124 659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五)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建设银行及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所支持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账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3)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如已开立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的,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下转D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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