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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3-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1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桂股改办[2006]2号)及北生药业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批准。该方案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58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的7.58股股份全部转增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0,368.746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739.5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629.1968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执行情况: ■ 4、2008年3月,公司股权司法拍卖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生集团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广东中旺拍卖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于2008年3月17日公开拍卖北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1,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0,368.7468万股的4.61%),最终由吴鸣霄以7,400万元拍得。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执字第437号裁定,将北生集团所持有的北生药业1,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过户给吴鸣霄。 5、2008年4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玉良逝世 公司董事长何玉良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4月28日逝世。何玉良生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北生集团35.33%的股份,通过北海汇金间接持有北生集团38.34%的股份(何玉良持有北海汇金53.75%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9.23%股份。何玉良逝世后,办理完毕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玉良的配偶陈巧仙、女儿何京云。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6、2008—2009年破产重整 重整期间,根据北海中院于2008年12月30日出具的“(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08年12月26日股份总数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10:3的比例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份全部用于清偿公司普通债权人债务,共计向普通债权人转增91,106,240股。 2009年9月16日,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证券账户号:B882251740)”,2009年9月17日办理了股份转增的相关手续,转增的全部股份暂时存放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公司股份总数由303,687,468股增至394,793,708股。 2009年10月29日,存放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的91,106,240股限售流通股中的79,663,448股股份划转至相应证券账户。 本次权益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7、2009年被实施暂停上市 本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09]49号《关于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9年5月27日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8、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 2011年12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6,000,000股过户给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 三、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08年11月27日,公司接到北海中院“(2008)北破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债权人广厦建设、工行北海分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海中院申请公司重整。2008年11月27日,北海中院做出“(2008)北破重字第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重整程序开始后,管理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重整计划(草案)》。2008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08年12月30日,北海中院出具了“(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北生药业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0个月,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0月30日止。 根据公司重整管理人监督报告,公司主要资产已经处置完毕。根据《重整计划》中北生药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公司截至2008年12月26日股份总数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10:3的比例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份全部用于清偿公司普通债权人债务,共计向普通债权人转增91,106,240股。截至2009年10月29日,资本公积金转增工作已经完成。 2009年10月29日,北海中院下达“(2008)北破重字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为:(1)自《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交之日即2009年10月28日起,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2)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3)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起,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4)《重整计划》执行中的后续工作由重整后的公司继续完成。 四、公司恢复上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2]84号《关于有条件同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报送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获有条件通过。公司还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作为资产整体注入公司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恢复上市保荐人依据前述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书面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股票尚未恢复上市交易。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2009年1至10月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期,在此期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已停止,将主要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等形式已用于清偿债务。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2012年12月公司通过无偿受赠形式获得杭州物业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杭州物业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主要以住宅物业管理为主,以案场服务及商业物业管理为辅,并在杭州、长沙、成都、沈阳等多地开展业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0、2011、2012年数据均经审计。2010年公司的盈利主要是通过转让无形资产获得的收益。2011年公司的盈利主要是政府补贴与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系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累计有308名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向公司申报债权,因诉讼时效已超过2年,公司对未申报债权予以核销,由此产生的债务重组收入。2012年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接受资产捐赠和托管股权收入。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系因公司《重整计划》的实施而获分配公司股份35,643,106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虽然目前持股位列第一,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来源于《重整计划》的实施;作为被动的财务投资者,其在公司董事会中未委派成员,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未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并非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北生集团,持有公司28,016,800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生集团成立于1993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何京云,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00元,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的研究及开发,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高新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专营项目的,须凭经营许可证经营)。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北海汇金,持有北生集团38.34%股权。北海汇金成立于1996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何京云,公司注册资本80,000,000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矿产品(上述三项为法律行政法规允许部分)、建筑及装饰材料、包装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日用百货、食品、饮料、水产品、土畜产品、纺织品、五金交电的销售。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原董事长何玉良先生逝世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北海汇金53.75%的股份(其余46.25%股份由何京云持有),接持有北生集团38.34%股份(何玉良直接持有北生集团35.33%股份,陈巧仙持有北生集团26.33%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016,800股股份。在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玉良的妻子陈巧仙女士、女儿何京云女士。 陈巧仙女士,48岁,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3307241963100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文化,无职业。 何京云女士,28岁,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1101111983110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海汇金董事长、北生集团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注:何玉良去世后,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仍未办理完毕。 七、公司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2010年和2011年、2012年的控股股东均为北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陈巧仙与何京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生集团持有北生药业28,01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 八、其他事项 2007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2007桂证监立通字001号)。因本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已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收到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结论。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并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三部分组成,其中(1)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的交易对方均为: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2)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的交易对方为:郡原地产。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之交易对方 (一)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分别持有德勤股份12.0234%股权,合计持有60.1170%股权。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的共同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三)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1、任马力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任马力除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份外,还持有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60%股权。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任马力控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 2、武华强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华强除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3、武国富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国富除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4、武国宏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国宏除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5、魏建松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魏建松除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得一投资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08年4月25日,任马力单独出资设立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任马力认缴出资人民币5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2008年4月26日,得一投资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任马力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27.855%的股权转让给刘常锋,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16.713%的股权转让给梁卉,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16.713%的股权转让给高备战,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8.914%的股权转让给王明生,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8.914%的股权转让给丁建波,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8.914%的股权转让给章海华,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8.635%的股权转让给徐浩其,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3.342%的股权转让给林松林。同日,任马力分别与受让得一投资股权的8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得一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得一投资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得一投资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得一投资公司为持股型公司,除持有德勤股份8.0297%的股份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得一投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光大金控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11年1月25日,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设立光大金控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011年6月16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增加至33,000万元的议案,由原股东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新股东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0万元;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钟重宇出资2,5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011年9月26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3,000万元增加至40,300万元的议案,由原股东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钟重宇增资200万元,新股东张宪淼出资2,000万元;沈子斌出资1,600万元;周锋能出资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011年12月14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300万元增加至45,470万元的议案,其中由原股东张宪淼增资500万元,新股东杭州巨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钱心禹出资1,000万元;沈吉美出资850万元;宋茂彬出资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012年4月11日,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光大金控公司1,500万元股权以1,500万元转让给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光大金控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上图中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金控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光大金控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主要从事于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光大金控公司2011年及2012年1-9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11年财务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615号”《审计报告》,201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银利伟世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06年1月9日,林奇、李德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奇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李德明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设立完成后,银利伟世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银利伟世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银利伟世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银利伟世公司自2006年成立至今,一直从事股权投资及证券市场投资。银利伟世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苏州国发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11年3月21日,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查培源等11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国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000万元,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2011年7月21日,苏州国发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方美珍退伙,并吸收沈水凤和顾志浩为苏州国发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1500万元,苏州国发注册资本金增加至49000万元。上述变更完成后苏州国发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苏州国发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注: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由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款50亿元设立。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发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苏州国发于2011年成立,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苏州国发2011年、2012年1-9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博瑞盛德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06年7月6日,北京其欣然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设立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其欣然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07年8月30日,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其欣然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50%的股份转让给股东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双方签署了《转股协议》,股份转让完毕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100%股份。 2009年7月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瑞其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北京瑞其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由股东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万元。 2009年10月12日,经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北京瑞其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将其名称变更为“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博瑞盛德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博瑞盛德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简称:博瑞传播,股票代码:600880。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瑞盛德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博瑞盛德公司最近3年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博瑞盛德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杭州德同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10年7月8日,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德同,认缴出资额20,000.00万元,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德同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杭州德同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1)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2)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3)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4)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下转D2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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