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2013年1月16日,南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932,014股,成交价格为4.65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截止本公告日,南江集团仍持有本公司10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按照有关规定,南江集团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丽家族 股票代码: 600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380号4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3楼K座 联系电话:021-62366236 邮政编码:20033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380号401室 (三)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3楼K座 (四)法人代表:王伟林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千万元 (六)注册号码:310000000022010 (七)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八)主要股东:王伟林 出资比例 90% 刘雅娟 出资比例 10% (九)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科技服务,投资管理,室内设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十一)邮编:200336 (十二)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3楼K座 (十三)联系电话:021-623662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除持有华丽家族5.00%以上股权外,南江集团目前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00%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资金及投资需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有继续减少持有华丽家族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13年1月16日,南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932,014股,成交价格为4.65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南江集团: 1、变动前(2013年1月16日前),南江集团持有华丽家族164,732,014股,占总股本的14.46%。 2、变动后(2013年1月16日收盘后),南江集团持有华丽家族10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9.46%。 (三)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2013年1月16日收盘,南江集团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华丽家族股票56,932,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中心3楼L座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林 签署日期:2013年1月16日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