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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3-00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见《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水泥工程技术中心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技术方案整合能力,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动公司节能降耗提质,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同意公司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祁家沟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设立水泥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水泥工程项目的管理和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及项目概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项目计划进度审核、项目技术方案变更审核,并负责项目设备成套和工艺包选定、项目验收和鉴定,研究推广高等级水泥产品和商品混凝土,研发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水泥混凝土建筑构件和工程预制件等水泥基材料及制品;引进、应用综合节能减排技术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污泥及可燃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公司降耗提质。设立水泥工程技术中心,有利于推动公司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公司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着力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化工工程技术中心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技术方案整合能力,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动公司节能降耗提质,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工业园区以阿拉尔三个化工子公司为基础设立化工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化工工程项目的管理、项目概预算审核及项目计划进度审核、项目技术方案变更审核,并负责项目验收和鉴定,利用盐、煤、天然气、电石、萤石资源发展系列化工循环产业链建设。设立化工工程技术中心有利于推动公司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公司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着力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2月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情见《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16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将跟踪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3-00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建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筹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200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21,07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3.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07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61.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8,915.71万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6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2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1月9日,公司已经按承诺将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2013年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亮、占磊、于雳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将跟踪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六、保荐的保荐意见 青松建化本次将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青松建化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青松建化股东大会审议且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青松建化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1日上午10:30整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方式相结合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5日 ● 提供网络投票 经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1日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2月1日上午9:30—11:30 2013年2月1日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3年1月3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熊学华 电话: 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二:公司股东参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二: 公司股东参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42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则以1.00元的价格进行申报。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以代表弃权。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中有多个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如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2,依次类推。 上述议案网络投票时,股东需逐项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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